
5月19日上午,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新桥镇石驻外村村民俞某、史某投诉,称其二人承包种植在影视城边的二十五亩露地西瓜,已经移栽三十多天,生长很慢,僵苗现象非常严重,怀疑是在苗期时使用了从新桥镇下七里村某农资经营店购买的过磷酸钙产生肥害所引起的。
接到投诉后当天下午,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赴受害地块进行实地察看,发现4块西瓜田,其中2块15亩瓜苗生长受到抑制严重,根茎部焦枯,大都有灼伤症状,部分瓜苗还停留在生长初期状。经过调查分析,基本明确该批西瓜僵苗为在移栽期时使用了碳氨加过磷酸钙两种化肥混合浇洒,过近或直接接触根部引起。
据当事人反应,某厂生产的过磷酸钙不合格曾经在媒体上曝光,怀疑是该产品含量不足或含有有毒物质引起僵苗。5月20日,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持,双方当事人参加进行了调解,经销商对该批产品质量也没有十足把握,考虑到瓜农损失属实,同意通过调解解决,最后达成如下协议:由经销商补偿史某等二人经济损失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