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功调解一起菱角因使用农药不当引起的农业生产事故。 2008年8月4日,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藻溪镇欣荣村曾某投诉,称2008年8月1日从藻溪镇谢某农资经销点购买4包啄螺农药,根据谢某的告知方法防治菱角田的福寿螺,用药后4亩多的菱角叶片出现烧蕉、枯死现象。接投诉后,大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勘察。 根据现场勘察的结论,投诉人的情况事实,该现象为用药不当引起,在高温的气候下配制农药浓度过高喷施所引起药害,导致菱角叶片出现烧蕉、枯死现象造成减产。 查明事故原因后,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作出责任认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销售商(谢某)愿意一次性补偿投诉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元。使这起药害纠纷得到园满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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