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路桥区的卫生杀虫剂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卫生、优质、高效的卫生杀虫剂。路桥区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从6月20日开始至7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杀虫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这次执法行动的对象是辖区内的所有卫生杀虫剂生产、经营企业(包括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及其他经营点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检查生产、经营的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樟脑丸等卫生杀虫剂的农药登记情况、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并对有疑问的卫生杀虫剂进行质量抽样送检鉴定,严肃查处卫生杀虫剂市场中严重违法案件。 行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为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结合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并充分利用路桥农村信息网、农民信箱、信息发布栏、今日路桥等载体宣传或发布有关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的科学知识及6项农药新规定,提高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第二阶段6月26日至7月25日,为集中检查阶段。于6月26-6月30日、7月17-18日分二次对路桥浙东南副食品市场,批发的卫生杀虫剂和蚊香开展地毯式检查;7月1-8日,对城区的超市和商场展开全面检查;7月9-15日,对全区各镇(街道)的超市和商场及零星经营点进行突击检查。第三阶段7月21-25日,为整改巩固阶段。对查处的案件该立案的进行立案,该处理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梳理,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使我区农资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第四阶段7月26-30日,为总结阶段。认真总结此项行动的成效、问题和经验,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我区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新途径。 当前正时卫生杀虫剂生产、销售、使用旺季,也是假劣卫生杀虫剂事件多发阶段。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及6项农药新规定,提高卫生杀虫剂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氛围,提高对卫生杀虫剂产品的质量意识,积极发动企业、群众对违法行为通过举报电话12316进行举报投诉,并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同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报道行动的宣传、咨询等内容,争取得到社会支持。 路桥区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住重点和难点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突出生产源头的整治,同时整合部门内部力量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查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要求各镇(街道)农办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卫生杀虫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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