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资信用体系发展,更好地完善我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在6月份,春耕生产的重时期,市农经局与工商局、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成检查组,按照“规范经营场所、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制度管理、规范台帐记载、规范技术服务、规范纠纷处置”的要求,对07年度被评为平湖市诚信农资放心示范店的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巩固评创成果,,全面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示范店的经营和服务水平,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1)各项制度是否齐全上墙,农资进销货台帐记载是否齐全、完备;(2)经营环境、仓储是否整洁规范,农资商品是否定期清理并做到分类摆放、明码标价;(3)有无经营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4)有无经营过期失效,“三证”不全,标签,说明,包装,计量不符合规定的农资商品;(5)是否按照农技部门的要求做好农药肥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当地农技部门的病虫情报和用药配方销售农药、讲解使用方法,不对所销售农资商品作扩大使用范围的虚假宣传等。 通过一个星期的检查,检查组通过对农资经营档案记载情况,农资商品标签包装情况,农资分类摆放、明码标价情况,经营环境整洁规范情况,证照明示、制度执行情况,农技宣传服务情况等方面总体的检查评价,我市的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整体情况普遍是好的,真正起到了放心示范作用。检查评估认为,在被检10家经营企业中,有6家示范作用显著,3家有示范作用,1家没有示范作用。示范作用主要表现在:(1)示范企业能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农资商品安全经营使用的原则,经营的农资无禁销禁用和假冒伪劣产品;(2)示范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强,所经营的农资商品不存在过期失效、标签包装、三证不全、计量说明行为;(3)示范企业农技服务工作好,从业人员都经过技术和法律培训,技术服务能力普遍较强,服务态度普遍较好,农资单位都备有专门的位置和黑板进行技术宣传;(4)示范企业按配方售药情况好,能按照农技部门的病虫情报和农资连锁配送的要求,统一进货,合理售药,不作扩大使用范围的虚假宣传;(5)示范企业各项制度健全,能上墙明示,接受消费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好。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存在不平衡性。示范显著的占60%,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占30%,没有示范作用的占10%。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不能按照评创标准持之以恒的做好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六规范”执行较差,个别企业倒退情况较严重,已体现不出诚信示范企业的榜样和作用。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当即提出了整改要求。对个别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不具备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标准的将在2008年度平湖市诚信农资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中进行调整。对诚信经营、农资安全供应、技术服务到位、社会评价反响好的2007年度平湖市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将给予政策扶持、表彰、宣传和免予(减少)执法检查等激励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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