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7日上午,莘塍镇星火、周田村曾一华、蔡绿弟、叶成金等20多户菜农到该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称,他们今年种植的近600亩“爱春”牌甘蓝菜出现提前抽薹,损失惨重,要求农业执法部门给予主持公道。 当天下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农业专家、镇农办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大部分甘蓝菜已开始抽薹。据了解,种子包装、标签没有什么问题,菜农也是根据说明书上要求种植的,经专家人员初步分析,出现提前抽薹属于气候原因造成 另据了解,菜农使用的“爱春”牌甘蓝种子来源较为复杂,生产商都是泰国正大有限公司,一批是江苏正大种业有限公司分装,另一批是武汉隆福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装,分别由瑞安个体户陈环宙和平阳个体户谢平妹经销,同样的含量零售价又不一样。为进一步查明原因,4月24日又邀请了温州市农业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结果怀疑种子纯度有问题,为此,决定邀请省级农业专家对种子质量作进一步技术鉴定。 4月30日由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省级农业专家组赶赴瑞安进行种子纯度田间鉴定,专家组听取了种子供应商、种植农户的情况介绍,调查了种植现场。结果认定:调查鉴定田块所用的该品种种子纯度未达到国家种子质量标准。 为了妥善解决事故纠纷,维护菜农合法权益,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通过各方努力,日前,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经销商陈环宙和谢平妹分别赔偿给受害菜农62400元和26390元,共计赔偿款887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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