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查获一起销售假劣复合肥的大案
来源: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06-04-20

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日前,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一起销售假劣复合肥的大案。该肥料外包装标注为山东潍坊弗兰德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王牌”硫酸钾复合肥(含氮15%、磷钾15%)。经检测,该肥料总含量为14.2%,其中氮11.27%、磷1.3%、钾1.58%,远低于标明值(30.0%)。同时其所标注“鲁农肥(2005)临字0075号”的肥料登记证号系冒用烟台开发区施百乐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的登记证号。

    请各地在“绿剑”春季执法行动中对该肥料进行重点检查。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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