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西周镇初坑村村民张某投诉,称其与柴溪村村民陈某、牌头村村民陈某三人承包种植在柴溪村的五十亩大棚西瓜,死苗现象非常严重,怀疑是在苗期时使用了从果丰农资公司购买的防治大棚西瓜病害的农药产生药害所引起的。
接到投诉后,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立即组织有关专家三次赴受害地块进行实地察看,发现大棚西瓜顶端茎蔓硬化,生长点受到抑制,部分秧苗叶片枯黄,有的已经死苗。经过调查,基本明确大棚西瓜顶端生长受到抑制为在苗期时使用了绿亨一号、广枯灵、农利灵、植物优生素等四种农药混合喷洒引起(实际上绿亨一号与广枯灵都含有恶霉灵成份);但是,部分秧苗叶片枯黄,有的已经死苗问题并不是药害引起,经从气象部门了解,主要是移栽是遇到低温有霜天气所致。
经双方核实,四种药剂混合使用是由果丰农资公司营业员推荐,属推荐使用不当所引起,果丰农资公司应负苗期药害主要责任;而张某在移栽时没有考虑气候因素,对秧苗叶片枯黄和死苗应负责任。 3月20日和3月25日,由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持,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参加,进行了两次调解,最后达成如下协议:果丰农资公司补偿张某等三人经济损失12000元,免费提供芸苔素若干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