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执法大队成功调解一起大蒜药害事件
来源:江北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08-01-30

115,江北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待了几名庄桥机场农场大蒜种植户,农户反映去年12月份在某农资经营部购买的除草剂,使用后在今年1月中旬出现了大面积的药害现象,给他们造成了严重损失,要求该农资经营部赔偿其全部损失。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和农业专家到田头实地察看,对大蒜受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庄桥机场农场7户农民的大蒜遭受不同程度药害,总面积达19亩。随后,执法大队组织药害农民代表、农药经营户及农药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就药害造成的损失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农资经营部向受药害的七户农户补偿人民币共9500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