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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区成功调解一起胡柚农药使用纠纷 |
| 作者:镇海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07-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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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6日,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村周金华等6位农户到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称他们从镇海顺泰农资经营部购买农药,经工作人员推荐后,购买哒嗪酮、2%阿维菌素、吡虫啉和九二零农药按其配方配比使用。使用后造成部分胡柚叶面大面积发黄,伴随着落叶落果现象出现。而未用药的胡柚没有上述现象。接投诉后,大队执法人员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我们送样后,市农科院检测中心认为4种农药没有质量问题。为维护农户利益,经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工作,与经营单位进行多次联系。近日,,双方最后达到协议,由经营单位给予6位农户20000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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