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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成功调解一起饲料使用事故 |
| 发布时间:200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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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27日,鄞州区鄞江镇东兴村孙某、闻某二养鸭专业户到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称他们于11月12日从古林镇某饲料经营单位购买湖州某饲料厂生产的全价小鸡饲料喂小鸭后,出现下痢、死亡等现象,造成较大损失。接投诉后,大队执法人员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并与饲料经营单位和生产厂家进行多次联系。11月28日上午生产厂家派代表前来现场处理,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工作,双方最后达到协议,由厂方补偿二养鸭专业户共计人民币2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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