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扎实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06-11-3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浙鼠整[2006]2号)精神,鄞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9月份暗访基础上,从11月6日起又开展对镇乡农贸市场毒鼠强暗访和全区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虽未发现制售毒鼠强等禁用剧毒鼠药,但私自销售杀鼠剂现象仍有存在。已查获二个流动推贩,对他们销售的5包0.005%溴鼠灵和自行配制的3包灭鼠药予以收缴。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大队印制的《杀鼠剂销售台帐》进行登记,实行可追溯管理。通过经常性暗访和全面检查,有力地规范了我区的杀鼠剂销售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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